星期二, 6月 13, 2006

你讀不到嗎?

前日又再搜尋「自己」,發現原來我的blog能夠帶給人痛苦,真架勢!
而用黑色不一定是酷,這點我當然知,我只指為了眼睛舒服,因為我看一些淺色背景的網頁的時候反而會眼睛疲倦。如果這個裝「
酷」的網頁為您的眼睛帶來不便,請從速離開!

screen caption from : http://lveez.blogspot.com/2006/02/blog-post_24.html

5 Comments:
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我覺得ok wor.無問題
白色bg. 反而令我對眼好累.
請你唔好轉-_-

11:03 上午  
Blogger sidekick said...

你用firefox 定係ie?
我用firefox 的, 內文的字, 確實是小了一點(比留言的字體更小呢!)
所以, 如果可以改大一點, 是會好一點的~ :)
我也愛深色背景~ :p
另, 我大部份時間都是用bloglines 睇文, 所以冇乜所謂~

12:28 下午  
Blogger NocTuRnaL said...

咁又真係幾架勢?...佢竟然係未有耐性睇已經知道內容唔錯,但係又叫大家睇?你個blog有幾難睇(hard to read, doesn't mean not worthy to read ar...)。
anyways, 就個人而言,白底黑字比你的黑底灰字...難睇好......多!!!!!!
所以,本小姐姑且撐你一次咁多啦...

2:31 上午  
Blogger ks said...

太好喇,妳唔係話撐我落海。

2:36 上午  
Anonymous 匿名 said...

我個 blog 都係黑底, 就係覺得睇得舒服喎~ 睇字睇相都係~

8:14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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